根據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(guo)進出(chu)口(kou)商品(pin)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海(hai)關(guan)總署決(jue)定對必須實施檢驗的(de)進出(chu)口(kou)商品(pin)目錄(lu)進行調整,現(xian)公告(gao)如下:
對涉及非危金屬材料及其制品、電子行業加工設備、干燥器設備及器具等87個10位海關商品編號的商品,取消海關監管條件“A”,海關對相關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。
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,調整后的監管要(yao)求(qiu)見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(kou)商(shang)品(pin)目錄調整表(biao)
海關總署
(本(ben)文內容轉載自(zi)"海關總署"、"關務小二"。)